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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2歲女子疑似因為父親不願代償近80萬元卡債,竟向警方指控遭父親多次性侵,警方比對兩造說詞,雖懷疑該女子是要錢未果挾怨報復,但因她堅持提告,訊後只好將父親以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她的父親則是難過地說,女兒實在太超過。
台南縣永康分局8月底接獲北縣一名女子報案指稱,今年初起遭生父酒後性侵多次,她身心受創逃家,南下投靠網友,北縣警局獲報後傳喚女子父親到案說明,這名父親表示,女兒高職畢業後工作不順,只好「家裡蹲」。
他說,女兒卻不斷刷卡購買奢侈品,3年內積欠近80萬元卡債,後來要他協助還錢,雙方經常為此爭吵;他認為,女兒6月即離家出走,可能是因為他不願幫女兒還卡債,才遭誣告性侵。
警方調閱雙方通聯紀錄發現,女子指稱遭性侵的時間點,有多次2人分處南北兩地;另外,父親的同事也證明其父在工地上班;當警方再度找女子說明時卻遭拒絕,但仍堅持提告,警方雖研判誣告機率較大,也只能交由檢方調查。(新聞來源:年代新聞台)
本文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0/11/138-26539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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