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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消防人員相當熟悉的一名黃姓女子,被送到醫院看完診之後就離開,積欠醫院一筆費用沒有支付。醫院人員表示,醫院不能拒看患者,雖然積欠費用,但還是必須診療,之後再透過其他程序請對方支付。(李明朝報導)
經常被救護送往醫院的一名黃姓女子,每次被送往醫院,這名女子疑似沒有繳交健保費而鎖卡,被女子積欠醫療費用的署立桃園醫新屋分院,透過總院人員表示,這名患者被送到新屋分院急診室治療,院方經過相關治療之後,這名女子聲稱隔天友人會來支付費用,就自行離開,但是並沒有人來付費相關費用,因此還積欠一些醫療費用,只是醫院不能拒看患者,她如果送到醫院還是會治療。
消防人員表示,他們也是聽說女子如果住在新屋時,會請永安分隊送到署立桃園醫院新屋分院,回到復興鄉則要求送到桃園國軍總醫院,看完病之後再自行離開,至於是不是這兩地較為偏僻,搭車不易女子才用這種方法就不知道,只是希望女子不要用這種方法,以免影響需要求助民眾的權益。
消防人員表示這名女子大約每兩個星期時間,就會請求救護一次,真的感到困擾不已。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2/1/2vik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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