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劍分說
去年八月八日,「莫納克」的藤原效應,造成小林村滅村,許多人喪失了寶貴生命,劉兆玄與那位說「這樣很過份」的薛香川先生,下台以示負責。今天在中秋節前夕,「凡那比」由臺灣中間切入,造成南台灣再一次重創,陳菊連調查都未進行,一句「是天災不是人禍」,讓人不禁想,這樣的父母官也太好當了吧。
高雄市,近來進步許多,憑添了不少藝術氣息,市長用心請外國設計師,精心設計建築,也花了好幾億蓋了美術館,讓高雄市更加提升了生活品質。每年,不管是在跨年,或是在中秋上,也辦了不少活動,在火樹銀花之下,鮮豔奪目,在藝人與人民的倒數與喝采聲中,漸漸落幕,消失在那黑幕,這一閃,也得耗掉多少千萬的民脂民膏。
公僕,領著人民繳稅提供的薪水,卻連人民基本的生活安全與需求都無法解決,不是形同虛設嗎?還需要繳稅養這些米蟲?只要一句「是天災不是人禍」,便可以帶過所有災民的痛苦?還是要怪人民眼盲,投錯了票,選到這樣的市長,要自認倒楣呢?
食衣住行,是人民基本需要,在溝渠通路,是否累年未經清掃通暢,已積深垢物於暗溝,造成水路無法即時排出,還是在有工程施工時,將瀝青或混凝土倒入溝渠,造成水路不通?抑或施工後,板模未拆(偷工),日久腐爛?種種可能原因,都有可能漸漸累積,由小災害造成許多大災害,是不是可以曲突徙薪,再防微杜漸呢?
在謝長廷當行政院長時,強力要求請立法院通過八年八百億預算,讓各縣市可以有治水預算,從事治水工程,但卻遭當時經建會副主委從中扭曲,經法院系統起訴,試問政府,我們有多少八百億可以舉債?還要讓人民淹水多少次?還要讓這一切輪迴幾遍呢?
每個縣政府都會喊窮,沒錢治水,其實,煙火省下來,表演活動省下來,多餘的建設省下來,錢就有了,應該將錢用在人民需要的生活上,食衣住行都弄不好,活動再好,都是罔然。孟子曰:「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各位政治人物書是不是都將書本知識還給老師了。
另外,檢察官與政風處或監察院應介入刑法第十五條,「不作為犯」,「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負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積極行為同」;以及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政務官與事務官的預算與施政目標,方向不正確,造成人民財產損失,實則已觸犯法律,因施政不當造成刑事責任,應祭之以刑。所謂「治亂世,用重典」,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有恥且格」,現在社會之「恥」與「格」上,先求「恥」,再有「格」。
現在選舉執政,大家都將錢花在表面所謂「看得到的地方」,煙火走秀,人民歡呼後,就得承受這樣的災難,倘是小市民,應該會希望將錢花在刀口上吧。好比肚子餓了,該不會先去買衣服,再跟父母親喊窮,那這樣就是花錢的觀念與方針錯誤了,不是嗎?
五都之戰,國民黨即使是遇到綠黨分裂,也佔不到便宜,不知道我們繳的稅,是不是可以發揮一點功能,錢投水坑還會「咚」一聲,給政府,卻是還要淹水受苦,人民怎這麼可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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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佛劍分說,大畢,台南縣善化鎮人,現為流浪教師。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來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21/301-26482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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