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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林姓男子去年11月約女網友會面,瞎掰對方「卡到陰」,帶往寺廟拜拜、喝香灰水,被害人喝下後身體不適,他趁機將對方帶到賓館性侵,事後還加以恐嚇,板橋地檢署27日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並求處重刑。

起訴書指出,林聖濠去年11月7日凌晨,約女網友到樹林火車站見面,並稱女子遭不乾淨的東西糾纏,帶被害人到板橋某寺廟拜拜。被害人喝下摻有香灰的開水後產生暈眩、全身無力等症狀,林又將被害人帶到賓館休息,並性侵得逞。

事後,林某再度約被害人外出見面遭拒,多次撥打電話恐嚇對方,揚言要公布裸照、性愛影片,甚至還說自己有愛滋病,被害人不堪其擾,在友人陪同下報警。

林嫌到案後辯稱「兩情相悅」,檢方根據被害人指述及相關事證,認定他在女網友意識模糊下性侵得逞,事後還恐嚇,因此將林起訴,並向法院求處重刑。據了解,林嫌可能還以同樣手法犯案,檢警仍在進一步釐清。


本文出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28/138-2650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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