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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日前指控台北市長郝龍斌曾在議會備詢台上寫紙條交給前新工處前科長陳智盛。台北市長郝龍斌4日下午正式委請律師向地檢署遞狀提告,莊瑞雄也不是省油的燈,5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除了控告郝龍斌「誹謗罪」與「意圖使人不當選」,再加1項「誣告罪」,共3項罪名。

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則建議,進入司法程序後,可申請保全證據,再進行指紋和筆跡的鑑定。

郝龍斌4日下午正式委請律師向地檢署遞狀,控告莊瑞雄「誹謗罪」與「意圖使人不當選」等2項罪名,並於4日傍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公共政策可受監督,但不能汙辱我的人格!」至於有媒體報導莊瑞雄欲提出「誣告」,市府法規會回應,市議員違法在先,市長依法提告,議員若提出「誣告」只是浪費司法資源,市府表示遺憾。

莊瑞雄5日上午則由民進黨市議員黃向群、劉耀仁陪同,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莊瑞雄指出,郝龍斌以候選人的身份告他「意圖使人不當選」,就請北市府員工不要再幫郝龍斌發這類的新聞稿,由郝龍斌的競選總部處理,若這類新聞稿再由北市府代發,郝龍斌再使用市府電話打給律師,郝龍斌就可能涉及貪瀆。

莊瑞雄還說,如果郝龍斌太思念陳智盛,就拜託檢察官傳陳智盛出來問一問,所有事情都可真相大白。

另外,莊瑞雄指出,郝市府說紙條是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組長給的,還要媒體去調錄影帶,但他調出錄影帶,花了480分鐘看完後,還是沒看到趙光中傳紙條,他再呼籲郝市府不要說謊。

謝長廷5日傍晚表示,進入司法程序後,可申請保全證據,再進行指紋和筆跡的鑑定。他說,莊瑞雄是根據錄影帶中的時間和郝龍斌的手勢,質疑郝龍斌在說謊;若紙條真的是郝龍斌所寫,也證明之前北市府所召開的記者會,都是在騙人。他說,在莊瑞雄提出誣告後,若真的犯了偽證罪,市政府是要被判刑的。

謝長廷表示,他覺得郝龍斌的談話很怪,「他(郝龍斌)說沒寫媒體報導的那張便條」,以此推測這句話表示郝龍斌可能有寫,但不是那一張便條。


另外,謝長廷也建議,現在進入司法後,可以藉由測謊來知道台北市政府是否作假,而莊瑞雄可申請保全證據,鑑定紙條上的指紋和筆跡,以及去查那張紙條是不是就是質詢台上的便條紙,事情是可以釐清的。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www.nownews.com/2010/10/06/301-26524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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