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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環保署五月起推動自備容器購買飲料,可享折價優惠,不過,有民眾抱怨,雖然自備容器買飲料,但店家為了量測份量,使用紙杯當量杯,仍是消耗紙杯,無法達到減量的效果。台北市環保局表示,這部份沒有罰則,但會輔導店家使用不鏽鋼容器,避免使用紙杯。

環保署五月一日起實施「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及飲料店必須針對民眾自備飲料杯提供優惠,根據環保署規定,業者可從三項優惠擇一實施,包括現金回饋、集點優惠或飲料加量不加價;北市有上千家店家參與,九成選擇現金回饋,折價範圍介於一至十元。

民眾反映,日前到飲料店買飲料,店家為了掌握確切的份量,先用紙杯把飲料裝好,再把飲料倒進自備的容器,結果依然消耗紙杯。另外,有民眾發現,自備容器若瓶身太高,無法放在超商咖啡機底下,有些超商店員也會用紙杯裝好咖啡,再把咖啡倒進自備容器,結果還是用了紙杯,失去自備容器的意義。

環保局五科科長蘇芳慧指出,自備容器享折扣是鼓勵店家參與,店家使用紙杯當量杯,但仍給予自備容器的民眾優惠,目前沒有法規可以開罰,但會進一步輔導業者,以重複性使用的容器做量杯,例如,手搖飲料店多以不鏽鋼容器做量杯,只要加強清洗,一樣可以作為量杯,避免使用紙杯量測,才能減少紙杯的用量。


文章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30/78/2vz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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