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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下栽了男子王建和不滿黃姓友人檢舉其擁有槍枝,夥同女友及小弟幹下擄人勒贖案。新竹市警方在王嫌車上起出槍械、鋁棒、電擊棒等凶器。(陳育賢攝)

中國時報【陳育賢/竹市報導】

男子王建和不滿黃姓友人檢舉他攜有槍械,害他在今年七月遭警方逮捕,二日晚間夥同女友及二名手下,強押黃姓友人勒贖六十萬元;所幸被害人機警,向親友借調贖款時支吾其詞,親友覺得有異而向警方報案,在雙方約定取款時,一舉逮捕王嫌四人。

警方調查,男子王建和(四十三歲)因持有改造槍枝,在今年七月間遭警方逮捕移送法辦,王嫌獲飭回後,越想越氣,認為是王姓友人向警方檢舉,才害他被捕。

王建和前天晚間即夥同陳姓女友(卅二歲)及陳姓、嚴姓兩名小弟,先找上其與黃姓友人共同的李姓友人,持槍威脅他約出黃某,待黃出門赴約之時,直接將他強押上車控制行動。

王嫌威脅黃男拿出六十萬元,才肯放人,其間不僅毆打他還恐嚇「不聽話別想活到明天」、「我知道你家住哪裡,會讓你死得很難看」,甚至嗆聲說「我親戚是法官,就算被抓到也會交保」等語。

之後並搶走被害人身上二萬七千元現金,再逼簽六張面額共一百萬元本票後,要求其向友人借調贖款。

被害人擔心不測,只好答應先給卅萬元,因此連絡姑丈借錢,還好黃機警,語中支吾,姑丈聽出有異,立即向市刑大偵二隊報案。

隊長吳文華前天深夜立即率隊員前往雙方約定交款的超商附近偽裝埋伏,待嫌犯出面取款時,一擁而上救出肉票,並逮捕四嫌。

王嫌被捕後則供稱,是因被害人對檢舉他一案感到歉意欲賠償和解,先簽本票為證,再調現金卅萬元給他;全案訊後並依擄人勒贖罪嫌移送法辦。


本文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4/4/2zv4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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