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憲兵司令部今(3)日上午表示,憲兵204指揮部鳳山憲兵隊王盈傑少校拾獲女學生手機,卻因一時貪念勒索,觸犯法網,全案已於昨日由高雄憲兵隊依「恐嚇取財罪」移送南部地區高等軍事檢察署偵辦。對此深感痛心與遺憾,上午也依相關規定召開人評會核予王盈傑兩大過,以不適服現役汰除。
王盈傑8月底拾獲林姓女學生的手機,他發現裡面有女學生的私密照,竟心生歹念,以散布照片為由勒索5萬元,還指定在警分局附近交款,2日已被依恐嚇取財、侵占遺失物、妨害秘密等罪移送軍事檢察署偵辦。
林姓女學生8月26日凌晨在高雄市遺失手機,當天下午4點,她的何姓男友接獲一名男子來電,對方要求付5萬元贖回,否則要將散布手機內的私密照,讓林女「沒臉做人」。被害人前後接到8通勒贖電話,並於8月30日報案,前天深夜她同意付款,警方則暗中埋伏。
9月2日凌晨,歹徒刻意臨時更換交款地點,指示將錢放在新興警分局斜對面、中山一路騎樓的商家信箱內,凌晨3時許前往信箱取錢,這時埋伏員警一擁而上,歹徒跑了約百公尺被擒。警方清查身分,赫然發現歹徒是才剛晉升高雄縣鳳山憲兵隊的分隊長的王盈傑。
王盈傑當時曾求警方放他一馬,警方不為所動,依法通報軍方;對於軍中「司法警察」淪為匪徒,且只為了5萬元而斷送前途,警方也感到相當意外。
憲兵司令部今天表示,憲兵204指揮部鳳山憲兵隊王姓少校,拾獲民人手機乙只,因一時貪念,觸犯法網,全案已於昨日由高雄憲兵隊依「恐嚇取財罪」移送南部地區高等軍事檢察署偵辦。
憲兵司令部指出,對於憲兵肇生犯罪行為,深感痛心與遺憾!上午也依相關規定召開人評會核予王員兩大過,以不適服現役汰除;並針對憲兵各級部隊逐級實施軍風紀檢討與再教育,強化官兵知法守法習性,杜絕類案再生,確維軍紀。
以下文章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03/301-26428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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