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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纏訟多年的拉法葉艦案在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作出一審判決後,有媒體報導,裁判書因內容涉及機密問題,而遲未送達當事人前海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等人,原因可能是台北地方法院和海軍對認定機密的權責還沒釐清,有所爭議,判決書「難產」,兩造也因此無法決定是否提上訴。
針對媒體「拉法葉案判決書難產」相關報導,海軍司令部今(13)日回應表示,台北地方法院基於雷學明案之判決書內容涉及國家機密等情,協請該部提供處置建議,該部前所提供之機密文件,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明確標示機密等級及保密期限。
海軍司令部說,已於99年8月16日函覆該院,有關此案判決內容涉及國家機密之揭示,請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另後續仍將配合該院,提供必要之協助。
稍早的報導說,海軍司令部認為,此案一審判決書涉及機密的部分是塗黑或整段拿掉,應由法院決定。海軍今天公開的回應並無改變,仍認為這是法院的權責。
以下內文出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13/301-26459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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