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市府觀傳局觀光發展科前科員林千文檢舉觀傳局觀光發展科前科長黃如妙圖利特定廠商,觀傳局6日表示,該案是依採購程序辦理招標,及依契約規定辦理驗收,相關缺失並已改正。林千文質疑自己的考績因為檢舉,才被竄改為「乙等」,此後他申請轉調中央,轉任人事公文評語還遭「追殺」加註「建議考績列丙等」。觀光傳播局澄清指出,經查證,並無如林千文所指之註記。
林千文向議員爆料,黃如妙於「台北自由行-航空公司觀光策略合作委託辦理案」中,與某特定廠商關係密切,她從標案形成前,便已向該廠商諮詢、商討標案設計內容,並自薦為招標評選委員,甚至於驗收過程放水,涉有圖利廠商之嫌。
她再指出,自己於此標案中堅持不願配合黃如妙的違法行為,卻遭以竄改公文之方式將其考績由甲等降為乙等,最後更被轉調單位,離開市府。林千文指出,她轉調中央還繼續遭到追殺,市府遞送給中央的轉任人事公文評語卻遭註記為「建議考績列丙等」。
市議員徐佳青今在記者會上拍桌痛批,2年前的案子,直到今年8月31日議員調閱資料詢問採購作業行政疏失及處置後,政風處現在才緊急簽核給市長處置。她還質疑,黃如妙之所以可以如此膽大包天,就是因為她的老公是總統馬英九和市長郝龍斌的愛將,也就是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難怪受害科員一路被追殺,離開市府也不得安寧。
觀光傳播局表示,該局於97年間為促進臺北市觀光發展,規劃與航空公司合作,以贈送歡迎禮兌換券方式,提升國外觀光客至臺北市自由行意願,於97年4月間上網招標,並於同年5月27日決標。
觀光傳播局再指出,由於該案是由合作的航空公司、旅行社於國外出售臺北自由行產品時,將歡迎禮兌換券、活動手冊等一併贈送旅客,合作的航空公司並已提供2萬5,000位領用歡迎禮名冊,但因契約未規定承辦廠商繳回的2萬份兌換券須填寫使用者姓名等資料,以致出現承辦廠商結案時未提供正確兌換資料的缺失。觀光傳播局強調,該局自98年起辦理的類似案件均已改正缺失。
有關徐佳青等議員質疑市府延宕相關調查、懲處流程一節,市府政風處表示,98年8月5日接獲民眾檢舉即展開調查,並於10月20日主動將全案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偵辦,調查局至99年7月30日將調查結果通知政風處,市府並於99年9月3日移交觀光傳播局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及採購相關程序,因而,市府並未延宕相關流程。
至於徐佳青質疑林千文97年考績評定未符程序部分,觀光傳播局說明,林前科員已依程序提起申訴及再申訴,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98年8月4日駁回在案。另經查證,林前科員的移轉人事資料中並無註記「建議考績評比列為丙等」或暗示等情事。
觀光傳播局表示,經調查局及政風處等機關調查,承辦廠商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部分,正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中。至於觀光傳播局主驗等承辦人員責任部分,調查局調查結果並無圖利廠商等不法意圖,觀光傳播局於99年9月3日接獲市府指示檢討後,即積極釐清相關承辦人員的行政責任,並將召開考績會議處理後續事宜。
本文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0/06/301-26527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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