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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7)日上午通過「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禎召妓彈劾案」,根據彈劾案文,楊炳禎被監委約談時坦言,「我的財產目前估計約為3億元!」他的財富增加主要是長期經營古董買賣,而且他花很多時間研究古董的歷史、整理古董。甚至,監委沈美真也表示,「他(楊炳禎)如果不是法官,會是很成功的商人,眼光獨到!」
監委黃煌雄與沈美真日前提案彈劾楊炳禎,今日上午進行審查。13位監委一致認為,楊炳禎多年來有召妓行為,甚至在上班時間召妓,長期經營古董交易買賣,經常賭博,甚至不顧法官身分,與有案在身的被告共賭,嚴重傷害司法人員端正崇高形,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監委表示,楊炳禎的行為有違法官守則、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失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沈美真指出,楊炳禎在民國80年以1200萬元購買1間「仁愛鴻禧」,96年又買1間「仁愛鴻禧」,這次花3800萬元,但楊炳禎在約詢時否認收賄。
沈美真表示,楊炳禎在約詢時花了很長時間解釋他如果經營買賣古董,藉由古董系統化買賣,以提升價值,因此累積財富。她說,「他(楊炳禎)如果不是法官,會是很成功的商人,眼光獨到!」
沈美真指出,依照「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楊炳禎近10年的銀行交易明細,資金進出頻繁、金額龐大,長期經營古物交易買賣,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www.nownews.com/2010/10/07/301-26529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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