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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3號)通過開罰兩家影音公司「嘉聯」和「振揚」,因不正當使用對手公司名義,以及促使下游伴唱機出租業者停止市場價格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各處以90萬罰鍰。(何庭歡報導)
公平會表示,受罰的這兩家影音公司並沒有代理對手公司「弘音」跟「瑞影」的MIDI伴唱帶,但卻對原屬這兩家對手公司的經銷商宣稱,已取得代理權利,甚至還替經銷商辦理退租以及提存等事宜,誘使經銷商與自己進行交易。
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說:『他們對經銷商說,他們有代理這個「弘音」跟「瑞影」,所以導致有很多經銷商就不跟「弘音」和「瑞影」來簽約了,就跑到他們這邊來。』
此外,被開罰的這兩家公司還要求下游事業「不要進行」價格的競爭。孫立群說:『他們策動底下的「放台主」,也就是說譬如像是餐廳啦,這些地方有這個MIDI伴唱機的,就告訴他們說,你們過去一首是10塊錢,那現在大家10塊錢太辛苦了,全部變成20塊好了,策動大家不為價格競爭。』
基於這兩種不正當經營行銷手法,違反了公平交易法第19條,所以各處這兩家公司90萬元的罰鍰,並勒令立刻停止違法行為。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3/1/2w8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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