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對小姊弟長期遭到鄭姓母親、許姓外祖母、阿姨長期以鐵槌、長棍毆打,甚至被抓頭去撞牆、拿菸蒂燙手腳、童軍繩勒脖子等方式施暴虐待;動輒被罰不能吃飯,姊弟倆嚴重營養不良,姊姊已被打成植物人,去年案發後,台北市社會局緊急將兩人安置。
虐待小姊弟的三名親人,昨日分別被台北地院判處重刑,鄭姓母親被依重傷害罪,判刑七年六月,許姓外祖母判刑五年六月,阿姨被判刑四年八月。
施暴的鄭母,因不堪丈夫長期家暴,九十七年離婚後,帶著五歲女兒、四歲兒子回娘家與母親、妹妹同住,三名大人均沒有工作,鄭姓母親將怨恨移轉至小姊弟身上,外祖母與阿姨也動輒對小孩打罵虐待。
去年五月初,鄭母、阿姨及外祖母認為女童調皮、不聽話,除罰站也不給她吃飯,還持塑膠長棍、皮帶、鐵槌毆打她,用腳踢踹她臉部及全身,並以菸蒂及熱水燙手腳,再抓她的頭去撞牆,以童軍繩勒頸。
女童在母親等三人連續毆打虐待下,出現意識不清,口吐白沫,全身多處瘀青及燙傷痕跡,適遇母親的友人來訪,力勸鄭母才將女童送醫。惟因腦傷嚴重,送醫後已成植物人,體重僅剩十一公斤。
社會局接到通報到鄭女家訪視,鄭母等三人均否認動手凌虐,辯稱小孩是頑皮好動受傷,她們均有出手管教,但對女童的傷勢卻交代不清,社會局認為可疑,將全案移送法辦。
鄭母等三人被移送法辦後,竟然惡行不改,繼續以撞牆、毆打等手法,對四歲的小弟施暴,打得小弟鼻青臉腫。小弟到托兒所上學時,被老師發現全身是傷,通報社會局並送醫治療。檢方將鄭姓母親等三人拘提到案,三人均辯稱沒有施暴,經調查發現,兩姊弟全身傷痕累累,都是家暴所致,將三人聲押獲准。
判決指出,鄭母三人身為小姊弟至親,動輒對幼童出手施暴,犯行罔顧人倫義務,無視幼兒童疼痛及哭求,長期不給養,經常暴力相向,手段殘忍,已悖倫常,犯後毫無悔意,意圖同謀勾串,均依重傷害罪重判。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3/4/2w6s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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